社教運動期間,永嘉縣第一次貧下中農代表會議的召開
建立各級貧下中農協會(簡稱貧協),是農村社教的一項重要的內容。1964年5月,中央工作會議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貧下中農會議組織條例(草案)》(簡稱《貧協組織條例(草案)》)。《貧協組織條例(草案)》規定,貧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由貧農、下中農自願組成的革命的群眾性的階級組織。

社教運動開始後,尤其進入“四清”階段時,全縣很多地方都迅速建立了各級貧協組織。有的區、公社、大隊還多次召開貧下中農代表會議(簡稱貧代會)。宣傳貫徹“二十三條”後,為了鼓舞與支持貧下中農起來當家作主,1965年2月20日至24日,中共永嘉縣委召開全縣第一次貧代會,參加會議的正式代表1660名,列席代表177[1]。會議學習了“二十三條”和《貧協組織條例(草案)》,總結了前段工作,肯定了成績,研究了當前組織生產高潮問題,並民主選舉了縣貧協籌備委員會和出席浙江省貧代會的代表。會議在提高貧下中農地位的同時,也引導代表要一分為二地看待幹部,重點是鼓起革命幹勁,組織1965年農業生產高潮。
會後,縣委要求各區組織公社黨委書記先集中搞好一個公社的試點,取得經驗後全面召開貧代會,貫徹全縣貧代會精神。到3月12日,全縣58個公社都先後召開了貧代會[2]。

4月9日至14日,縣委召開全縣區委書記、公社黨委書記及縣機關科局長會議,傳達貫徹全省貧代會[3]精神。會後,各地都先召開公社黨委會或幹部會,後召開大隊、生產隊幹部和貧代會進行貫徹。通過一系列宣傳貫徹,“二十三條”的主要精神得到廣泛傳達,使基層幹部和群眾的思想負擔有所減輕,從而調動了積極性,掀起農業生產高潮。
為了進一步完善貧協組織,發揮貧下中農在農村中的主力軍作用,10月5日至8日,縣委召開全縣第二次貧代會,到會代表1724人。會議分析了當前形勢和階級鬥爭,總結了貧下中農在階級鬥爭、生產鬥爭、科學實驗三大革命運動的作用,聽取了貧下中農對各級領導的意見,進一步樹立貧下中農當家作主的思想。會議還繼續學習了“二十三條”和《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並按照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要求,安排好當前工作和今後任務。會後,各公社先後召開貧代會,貫徹全縣貧代會精神,聽取意見和批評,討論《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和當前生產問題。到10月28日,全縣所有公社均已開過貧代會,開過貧代會的大隊也超過半數[4]。

隨後,縣委按照中央指示和上級部署,在黃田公社隔裡大隊進行年終分配的試點。為了配合試點工作,搞好年終分配,12月6日至12日,縣委召開全縣第三次貧代會,到會代表1586人。會議放手讓代表們“大鳴”、“大放”,“大揭階級鬥爭和兩條道路鬥爭的蓋子”,共揭出664條意見,其中屬於分配問題的511條[5]。會議要求各公社都先搞一個大隊的分配試點,在“揭開蓋子”的基礎上召開貧代會,並對大隊進行分類排隊,不同情況區別對待,走一步帶一步,把全公社的分配工作帶起來。會後,各公社根據全縣貧代會部署,先後展開年終分配的試點工作。到12月30日,全縣870個生產大隊中,縣、區、公社搞過年終分配試點的已有83個大隊[6]。
自社教運動開始至1966年初,全縣各生產隊均建立了貧協小組。各級貧協的建立,使貧下中農有了自己的組織,成為農村集體生產經營的主力軍,各公社每完成一項重大經濟建設任務,都要召開貧代會,商討如何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以及完成各項任務的措施,使貧協組織在鞏固集體經濟、發展農業生產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另一方面,貧協組織作為“階級鬥爭為綱”的產物,“一切權力歸貧下中農”後,削弱了農村黨組織的地位與作用;另外,貧協組織排斥勤勞致富的上中農,助長了貧窮光榮的思想,有悖於土改時提出的“團結中農”政策。
[1]正式代表每個生產大隊兩名;列席代表每個公社兩名,由中農構成。
[2]中共永嘉縣委辦公室:《各地貫徹縣貧代會議精神的情況簡報》,1965年3月18日。
[3]1965年3月25日至31日,中共浙江省委在杭州召開全省貧下中農代表大會。會上,省委書記江華、省長周建人等領導向代表們作了重要的報告和講話。
[4]中共永嘉縣委辦公室:《貧代會貫徹情況和意見》,1965年10月30日。
[5]中共永嘉縣委:《關於召開縣貧下中農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情況簡報》,1965年12月20日。
[6]中共永嘉縣委辦公室:《年終分配工作開展情況》,196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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