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生研學旅行:誰拿走了較多利潤?

我家孩子在慈溪市的一所外來人員子女小學上學,昨天拿了一張關於研學活動的告家長書,就是到杭州灣溼地公園研學活動,這本是一件好事,我們也是願意參加這樣的活動。但是需要交198元/人的費用。他們班有45個學生,都參加的話需要交8910元,四到六年級共15個班,加起來需要13個W多。但這個198元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告家長書也羅列了保險費車費餐費等費用,費用的羅列也是比較籠統的。這個杭州灣溼地公園離學校不到十公里,門票的費用我們也是知道的,小學生門票費不會超過30元,路費我們也按照30元/人來算(一個班級租一輛大巴,租全天,1350的也該夠了,如果不夠就直接打車,也夠),中餐明確提出一葷兩素,算20元。每人出個5元給老師買門票和飯錢,應該夠了,再交個5元的保險費,合計也就90元。讓旅遊公司賺30元每人可以了吧?共120元。

198元到120元中間的差價被誰拿去了,沒有人會告訴你。

這種情況下,在徵求了孩子的意見後決定不參加這個活動。

但是大多數學生都參加了,自己的孩子為這點錢不去,貌似也不太好,自從決定不去了,老婆一直糾結不去會不會對孩子有影響,沒事就糾結說這個事,為這點小事差點還和老婆吵起來了,我一生氣就把錢交了,只能當冤大頭了,不然週末都不能清淨。

但這個錢交的非常不情願,一個學校那麼多學生,活動的費用和旅遊公司談不下去,竟然還還高於市場價。這是什麼道理呀?但學校方面通過告家長書說明錢不經過學校,但這個費用是誰和旅遊公司談的呢,為何要高於市場價呢?這個沒有人會給你說明的!另外,聽說學校組織的這樣的活動都會在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以達到合規性,不知道這價格是否得到核算和監管。另外,合作的旅遊公司是否符合相關政策的資質要求?(我們家長也不敢問學校呀)


相關的通知

總之,缺乏監管就會形成腐敗的沃土,學校和旅行公司談價格,卻沒有徵求學生家長的意見就決定了價格,反正出錢的又不是學校,歷經三年的疫情,打工族的生活也不太容易。學校會站在家長的角度考慮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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