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餘噸!昆明市集中銷燬一批假茅臺等偽劣食品

3月15日,昆明市公安機關參加昆明市“3·15”假冒偽劣商品集中銷燬活動,本次集中銷燬的商品,涉及菸草、酒類、食品等20個大類,300多個小類,重達270餘噸。

記者瞭解到,2022年,昆明市公安局食藥偵支隊牽頭全市公安機關,破獲食品違法案件117起,藥品違法案件79起,假冒偽劣及侵犯知識產權案件442起,累計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443人,採取強制措施402人,累計涉案價值超過3億元。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食藥偵支隊聯合官渡分局統一行動,在昆明市官渡區某出租房某建材城倉庫及某汽配城商鋪查獲大量侵權假冒美孚、殼牌、嘉實多機油,共計1000餘瓶,涉案價值40餘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下一步,昆明市公安局將持續保持對食品藥品安全、假冒偽劣及侵犯知識產權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嚴打高壓態勢,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法律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掌上春城記者: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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