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對教育的啟示
《易經》六十四卦之第四卦《蒙》卦,可以說是教育專卦,專講如何教育“童蒙”之卦。學習《蒙》卦能給我們很多教育的啟迪。

《蒙》卦卦辭說:“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卦辭意思是:“通達。不是我有求於幼稚矇昧的人,而是幼稚矇昧的人有求於我。初次占筮,告訴他結果。輕慢不敬的再三占筮,是褻瀆神靈,褻瀆神明就不會告訴他。適宜正固。”

一個出生後正在成長的小孩,正氣旺盛,雖然懵懂,但能得明師教導,走正道,必然通達,最終長大成人。故卦辭開始說“亨”,結果說“利貞”。在成長的過程中,需積極尋找老師,主動學習,而不能等老師來教育,被動接受知識。“我”就是老師;“童蒙”就是學生。用現在的話說,教師要引導學生從小樹立“我要學”,不是“要我學”的正確思想。學習要有主觀能動性,才能學得好。這就是“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就是說,從小要真誠、專心求學上進,就像初次占卜一樣專誠,所謂心誠則靈,心正則成。如果“再三瀆”,求學三心二意,不能專心致志,就像人不誠而隨便數次占卜,這是褻瀆神明,神明會“瀆則不告”,神明是不會告訴你的,也就是沒有效果的。俗話說:“無志之人常立志。”與其說是褻瀆神明,不如說是自汙自心。《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所以童蒙階段務必心誠,修己以敬。

現在的學生受到不良的影響太多太多,大多缺乏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如何做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對我們老師的最大挑戰!

《蒙》卦六五爻爻辭說:“童蒙,吉。”意為教育若從少年兒童開始,是吉利的。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象辭》說的意思是“啟蒙教育及早實行,吉利。教育幼稚矇昧的人從小開始,之所以吉利,是因為柔順服從”。《蒙》卦明確給我們指出,不要等到蒙童的問題徹底暴露再去教育,而要防患於未然,事先進行啟蒙教育。少年兒童就像牆頭草,風吹向哪就倒向哪,從小讓他得到好的教育,長大後就會成為一個好人;從小受到不良的教育,長大後就變成壞人。俗話說:“播種習慣,收穫行為;播種行為,收穫性格;播種性格,收穫命運。”這就是“童蒙,吉”的最好註解。子曰:“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即與之化矣。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與之化”,就是“順以巽”。

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特別是家庭教育。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才是孩子真正的啟蒙教師。學校老師只是孩子的第二任老師。現在普遍存在以下幾種不良的家庭教育:“棍棒”教育——打罵教育;“放養”教育——不聞不問教育;“溺愛”教育——有求必應教育。這樣的家庭教育已經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了。但願《蒙》卦能給當今家長有益的啟示——童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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